Archive fo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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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體例增補資料


引用報紙的體例補充
一、文史哲式註解(同頁註)
1.如有作者時:(原撰稿體例第六頁)
武家璧,〈楚用亥正曆法的新證據〉,《中國文物報》1996.4.21
江燦騰,〈台灣宗教管理政策何去何從?〉,中國時報2001.3.2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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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四十八卷一期目錄與導言


「場所、地方」專號導言
黃冠閔(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所助理研究員)

不僅空間是關鍵詞,場所也是關鍵詞。
作為認識或存在的基本框架,空間與時間是自然的基底。早期的西方思想並不直接關心空間概念,相反地,在亞里斯多德的物理學中討論的是場所。從中世紀之後開啟現代科學的萌芽,此後的空間觀朝向普遍化、形式化的方向發展,在牛頓力學中,有絕對空間的主張;在笛卡爾哲學中,空間被視為擴延,並與物質等同;萊布尼茲則主張相對性的空間,從位置的相對關係來理解空間作用;到康德時,空間被視為一種感性直觀的形式,儘管此種直觀形式有普遍性,但仍舊與人的認知主觀性結合。在這些哲學論述中,空間在客觀性與主觀性之間、在絕對性與相對性之間、在自然與人(認識的先天條件)之間擺盪。然而,到了二十世紀後,對於科學、普遍性、客觀性、同質性的質疑,關心實際的生命過程、生存條件,對於空間的實踐與貫穿其中的權力政治更具批判,在概念運作上轉向回顧與開發具體的、多樣性的、生成變化的場所。這是空間與場所的細微差異,在概念層面上,場所順著空間的討論,而與強調時間、歷史的觀點有明顯區別,但在兼及與空間的差異中,卻不必全然排除與時間、歷史的交錯。在此一考慮中,我們應該有必要發展一種場所論,在詞彙組與議題上,聚攏相關的討論,這些有待細緻分析與跨學科對話的研究議題包含:風景(地景)、城市、旅行、居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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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四十七卷四期目錄與導言



「法律、社會與文化」專號導言
邱澎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這份「法律、社會與文化」專號收錄六篇論文,可依論文先後順序而將其關心之核心議題區分為「思想文化的長時段分析、法律移植的實證分析與整全性比較法、法律知識的結構與權力關係」等三組,每組都包括兩篇論文。
第一組兩篇論文的核心議題,都是由思想與文化層面進行長時段的歷史分析,分別檢視中國與歐洲法律核心價值的轉變歷程。江玉林討論南宋朱熹如何將「格、致、誠、正」的「內聖」工夫,結合到有關法律制度與法律理想的「外王」事業,對「德禮政刑」做了有意義的新詮釋,從而將先秦以至唐代的「經義折獄」傳統儒家法律思想做了重要轉化。王崇與林亮如則基本借助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的「社會想像」概念,說明近代歐洲如何由「永無止境地復仇」那種「中世紀的法律審判」,而逐步發展成為一種將法庭做為當事人「清楚訴說自己被侵犯權利」並彼此進行「合理化言辭論辯的場域」;在泰勒看來,這個法律演變過程其實是關連到近代歐洲漸漸「揚棄了柏拉圖主義的道德觀」,並建構起「會說真話的法律個體或內在自我」,因而可以這麼說:近代歐洲的法律變遷其實反映著「一種歷史實踐的社會想像」。
第二組兩篇論文的核心議題,在於更嚴肅地反思「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在台灣的現狀,提出具體的替代性研究策略,並建議如何改善現行法律的可能願景。王曉丹與林三元合寫論文針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一九九九年公布),官曉薇論文針對我國《優生保健法》(一九八○年公布),不約而同地批判了有關這兩套同樣移殖國外法律在台灣的實施現狀,強調既有法律執行方式與相關研究範式對於台灣本地的「社會文化脈絡」留意不足,從而造成徒有外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律「制度、規則」而少有「精神」的「拼裝式移殖」問題,或是對全球人工流產法制理解有限而產生的「去脈絡化」危險。這兩篇論文不僅在方法論上各自展示了社會科學抽樣分析如何用於我國法院裁定的實證分析,以及如何由法律規範的理念型實際操作所謂「整全性的比較法」,更由「溝通的合法化」以及「反身的凝視」等理念,提出改善我國解決婚姻暴力與人工流產現行法制的呼籲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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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撰稿體例

索取《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撰稿體例 (2010/08/10)

本刊體例已公布在此部落格,因恐雅虎部落格轉檔或有小誤,投稿者如需完整之WORD檔與PDF檔,歡迎來信索取,請在信件註明索取體例電子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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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撰稿體例 (2010年版)


《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撰稿體例 2010年版)
壹、來稿「首頁」包括要項
一、論文題目。
二、作者。
三、職稱。如有多位作者,請一一載明。
四、服務單位。
五、聯絡地址。
六、聯絡電話。
七、電子郵件地址。
八、若有個人網頁,請加列個人網頁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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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稿約(2010年版)

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稿約(2010年版)

一、 本刊為國內少有歷史悠久之學術期刊,創立者有中央研究院李亦園院士等前輩學者,當年以集資方式獨立創辦本刊。本刊為刊載關於人文及社會科學之學術論著的綜合性學術期刊,尤其歡迎具有跨學科、整合性思維與觀點之論著投稿I。本刊每年發行四期,分別為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出刊。本刊園地公開,歡迎海內外學者來稿。

二、 來稿格式請參閱最近一期本刊「撰稿體例」,或請來信至以下電子信箱索取:tandwjournal@gmail.comk842027@yahoo.com.tw或逕從思與言部落格下載,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houghtandwords/

三、 經決定採用之稿件,本刊有權潤飾文字及更改格式。若有其他方面須修改,屆時再由編輯委員會和作者商議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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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已發表或已投遞他處之稿件,請勿再投寄本刊。來稿請寄電子郵件至tandwjournal@gmail.comk842027@yahoo.com.tw 《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執行秘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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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 本刊通過TSSCI第一階段審查

賀 本刊通過TSSCI第一階段審查

本刊不斷精益求精,已通過TSSCI第一階段審查,希望繼續努力,獲得更多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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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屆(2010年)思與言編輯委員會名單

發 行 人 : 魏千峰 (德誠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總 編 輯 : 林本炫 (聯合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編輯委員:

李威霆 (聯合大學資訊與社會研究所助教授)

林佳和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林本炫 (聯合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邱澎生 (中研院史語所副研究員)

徐斯儉 (中研院政治研究所助研究員)

黃 默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陳思賢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張義東 (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助教授)

張嘉尹 (世新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廖肇亨 (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所副研究員)

潘光哲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鄭政秉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金系副教授)

魏千峰 (德誠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龔卓軍 (台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理論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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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舉行「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下的兩岸關係 – 從ECFA說起」座談會




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下的兩岸關係

ECFA說起」座談會

主辦單位思與言雜誌社

時間2010313()10:00 12:00 (09:30 報到)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鑄秋大樓二樓2227會議室

主持人:魏千峰(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發行人)

引言人鄭政秉(東吳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斯儉(中研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員)

與談人: 許忠信 教授(成大法律系教授)、王世榕(前駐瑞士代表)、蔡宏政(南華大學應社系副教授)、蕭全政(台大政治系教授)、莊奕琦(政大經濟系教授)、洪財隆(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卓慧(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林本炫(思與言人文與社會科學期刊總編輯)、楊昊(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第二所助理研究員 )

討論程序:兩輪討論,第一輪,根據下列之討論題綱,每位與談人先進行10分鐘以內(計時提醒)之發言;第二輪,再進行聚焦對話。

討論題綱

一、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組織和原始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構思有何異同? 「十加一」、「十加三」之近程及其影響為何?台灣加入這些東亞經濟整合之可能性如何?

二、FTA之簽署和RTA以及WTO之競合關係如何? 中國即將和台灣洽簽的兩岸經濟協議架構(ECFA)和香港之CEPA以及其他國家簽訂之FTA有何異同?

三、東亞區域整合及ECFA是否會引起東亞地緣政治之變遷?對台灣之國際參與及內部政治生態將有何衝擊?

四、東亞區域整合及ECFA對東亞各國及台灣之財富分配是否會趨於兩極?台灣應該以何種社會及租稅政策因應可能的社會衝擊?

五、東亞區域經濟整合及ECFA對台灣產業結構之影響為何? 對台灣的全球貿易及FDI之佈局的影響為何?

六 東亞區域經濟整合及ECFA,台灣在早期收穫及關稅等法案之簽署上,和WTO之法律架構有何不同?在金融MOU及製造業之租稅減免牽涉哪些法律之爭議?ECFA通過後對於相關可能引起的經貿糾紛及爭端解決,應做哪些制度準備?

七、ECFA的簽訂對台灣主權可能產生何種影響?應如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