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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 第五十二卷 第三期


「治理研究的崛起」專號

「治理研究的崛起」專號導言
張義東/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專號論文
1.莫拉克風災後高屏地區重建服務網絡之研究:災難治理的觀點
林珍珍/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林萬億/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2.脆弱性的資訊科技風險治理文化:考察病歷電子化之制度性無知
周桂田/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陳薪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3.行政權運作與地方治理:臺灣與羅馬尼亞的能源案例分析
張峻豪/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4.環境正義的治理:從美國法院判決看環境正義的自我指涉機制
黃之棟/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5.金門國家公園發展爭議之探討:網絡管理觀點
陳恒鈞/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張家齊/國立臺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

研究紀要
6.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與文化法規之變遷
廖凰玎/律師、臺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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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號論文

莫拉克風災後高屏地區重建服務網絡之研究:災難治理的觀點
林珍珍/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林萬億/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莫拉克風災受災地區多為臺灣原住民居住區域。原住民在文化、宗教與就業等方面均明顯異於漢人社會,缺乏文化敏感性的災後重建服務反而讓原住民陷入困境。莫拉克災後重建政策遭遇到社運團體和災民自助組織的抗爭,例如,災民提出「八八水災暨莫拉克颱風後原鄉重建請願書」、「莫拉克災後大社遷村重建訴求」、「莫拉克災後達瓦蘭部落遷居重建重點訴求」,以及在遷村的協調會中受到災民抗議和阻擋等諸多事件。災後重建的政策決定過程是否重視公民參與和社區及個人的認同,乃是災難治理成敗的重要關鍵。本文檢視莫拉克風災後重建服務網絡,從災難治理的角度切入分析災後重建體系。

關鍵詞: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災難治理、原住民



脆弱性的資訊科技風險治理文化:考察病歷電子化之制度性無知
周桂田/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陳薪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本文主要串連一系列資訊科技策略脈絡(國民卡、按捺指紋、健保IC卡、病歷電子化),論證政府的決策與治理模式問題。從整理歷年社會之反資訊風險運動與病例外洩事件,我們凸顯在地社會的系統性風險將延續影響我國病歷電子化之治理問題。我們嘗試分析線性風險評估之決策模式,往往造成制度性的忽視外溢於技術層次之社會風險與溝通,並導致民眾對病歷電子化的無知。同時,進而形成風險感知的破碎化,使民眾無法真正的意識到其對個人、家族或族群隱私權利的侵害威脅。
另一方面,此種破碎的資訊風險文化,不但不利於公民與社會之反身性治理,並將提高臺灣民眾的風險感知矛盾性。亦即,從歷次的公眾資訊風險感知調查結果來看,民眾一方面擔憂資料外洩與被政府濫用,但另一方面由於對資訊風險嚴重性的無知而輕易的掉入成本效益迷思,導致高度支持行政或商業部門單面向的資訊利用效益論述。
而此種系統性風險(systemic risks)(OEDC, 2003)若持續深化,將使得整個社會愈形脆弱,並造成新興科技的治理轉型面臨高度的困境。其問題在於權威的專家政治、封閉式的菁英決策模式與管制文化,隱性而劇烈的形成特殊的隱匿、遲滯風險的治理系統,因而嚴重的忽略社會的質疑與要求。其最終結果,就是社會的風險感知的破碎化、脆弱度越來越高,甚至遠高於西方社會回應新興科技衝擊的脆弱性程度。

關鍵詞:制度性無知、整個社會的無知、系統性風險、社會脆弱性、治理轉型困境



行政權運作與地方治理:臺灣與羅馬尼亞的能源案例分析
張峻豪/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本文挑選臺灣與羅馬尼亞近年受到高度關注的能源議題,分析地方基層的意見主張在行政部門介入主導下,所呈現的治理型態為何。本文由治理理論之區別及探討,描繪兩國行政權內部互動與地方基層的三角關係;並且,藉由中央地方關係再界定,本文也企圖論證,在臺灣與羅馬尼亞這兩個單一制、且近年皆強調地方分權的國家中,當同時面對涉及國家利益與地方利益的議題,雙元行政權的制度框架以及行政與立法兩權互動關係,不但創造了執政者意見轉圜的空間,也成為中央如何授權地方政府之重要依據。另外,由於能源議題經常關係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等爭議,本文也透過臺灣與羅馬尼亞的例子,解釋在中央主導的治理過程中,為何導致這兩個面向難以相容。

關鍵詞:雙元行政權、治理、共治、半總統制、能源議題



環境正義的治理:從美國法院判決看環境正義的自我指涉機制
黃之棟/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本文採取了「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研究中「自我指涉機制」(self-referring)的理論,來分析美國法院的首宗環境正義經典判決Bean案。研究發現,法院對環境正義的看法,構成了典型的自我指涉機制。這個機制有時甚至成了一種「正義—科學」間的循環論證(circular definitions)。具體來說,在環境正義的自我指涉機制之下,法院嘗試將判斷的基準與環境(不)正義的研究相連結。其原因在於,垃圾場的分布無法單憑直觀來認定,因此法院轉而憑藉相關研究所提供的科學證據來做判斷。而這些研究之所以被認為是與環境正義有關的,則又是出於涉入其中的各方行動者,都堅信相關研究確可偵測出社會中的正義或不義使然。本文指出,當法院與一般大眾都恪守這種自我指涉機制時,便可能限縮吾人對環境不正義的思考範圍,並導致後續相關政策也受到侷限。

關鍵詞:環境正義、分配正義、自我指涉機制、循環論證



金門國家公園發展爭議之探討:網絡管理觀點
陳恒鈞/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張家齊/國立臺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

國家公園成立後,吸引觀光人潮,帶動當地經濟發展,理應受到當地住民的支持,然而園區範圍內的部分住民卻採取不支持的態度,甚至反對抗議,探討其因便是本文之目的。自金門國家公園成立以來,便與聚落住民具有非正式互動的關係,透過共同規範和義務關係的建立,逐漸形成網絡。然而,面對複雜問題的解決,難免存在甚多不確定因素,例如:實質內容、運作過程、制度本身、管理方式以及外部環境等,致使園區部分住民對國家公園發展目標產生歧見,造成衝突。
本文以網絡理論為主,並分別運用順序式邏輯斯迴歸分析與深度訪談法,藉以瞭解這些不確定因素,如何影響園區部分住民不支持國家公園發展目標的可能性。 研究結果發現,實質內容構面中的價值觀、管理方式構面中的承諾、制度本身的政策工具因素及外部環境構面中的政治環境系絡因素為不顯著。本文繼而針對假設檢定不顯著者,透過深度訪談進一步瞭解其主因為:園區內的聚落住民對管制規定缺乏瞭解、對發展目標缺乏合作共識以及管制措施過嚴。

關鍵詞:網絡管理、金門國家公園、不確定性、衝突



研究紀要

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與文化法規之變遷
廖凰玎/律師、臺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

本文主要是關於二次戰後到2013年,對臺灣文化法規發展的回顧與反思,理解如何用文化法規來進行文化治理。法律是呈現當下時代的社會背景的精神價值之選定的表徵,它並非代表是所有人的共識或認同,反而它比較是官方價值的表現,從文化研究的批判觀點,法律正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與手段,如傅柯所觀察與描述,是一種微觀權力的展現,但凡是基於國家安全與治理為藉口的需要。在文化政策角度下,法律是政策下的執行工具之一,所謂政策性的立法觀點,然在特定文化政策的目的下,則顯現出如何利用制定文化法規來達到其目的性。
以歷史時間為縱軸,於不同時期中,法律作為文化現象,切入觀察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與文化法規之變遷,描繪出國民政府來臺後,相應於官方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過程,所呈現出文化法規――形式與實質之變遷的軌跡。

關鍵詞:文化治理、文化法規、治理術